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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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錢,宋青鋒就將自己的那件外套拿過來,裡邊還有一個夾層,將夾層拆開後,就從夾層裡拿了一包錢出來。

都是十元麵額的大團結,一大遝,還有各種票,當然還有一張存摺。

“這是家裡的錢,留些出來備用,剩下你拿去存起來,有利息的。”

“一共是多少錢?”喬念瑤看他。

“存摺裡是一千,現金是一千三百塊錢。”

喬念瑤意外道:“你工資那麼高嗎?”

她從冇問過他工資的事,畢竟那時候還不熟呢,問這種問題太冒昧了,多少自己收著就行。

“我工資加津貼一個月四十塊錢左右。”有波動,但扣除夥食費後平均下來就是這個數。

他十九歲開始去當兵,起初並冇有存到什麼錢,因為家裡是欠了不少饑荒的。

都是他那酒鬼老爹欠下的,當年為了還債,他娘甚至都把老宅給抵了。

現在住的這院子在村尾,比較偏,起初就是個土坯房,是他長大後慢慢擴出來的。

除了欠債,還有他小時候家裡勞動力不足,跟大隊賒糧食的欠款。

十九歲去當兵,但從二十一歲開始,他纔開始攢錢,今年二十七歲,攢了七年。

一個月四十塊錢,一年就是四百八十,七年一共三千三百六十。

期間還花費了五百塊錢娶喬念瑤,還有留給她的二百,以及辦置那些生活所需的物資花費了將近一百。

就八百在這了。

而且那時候他還特地買材料,把家裡這土坯房給修繕了一下,也花了一些錢。

算上給幾個姑姑的孝敬,以及買菸酒拿去給老支書他們的,算下來三百左右。

還有戰友們犧牲的,他會跟其他戰友湊一些錢讓拿回去,記不清了,但幾年下來大概也有兩三百。

而這次他完美完成任務,也是因公受這麼大的傷,所以他的首長也是為他申請了三百塊錢的獎金。

加加減減算下來有兩千二百六十。

戰友們也給他湊了一點,湊夠了兩千三百齊齊整整帶回來。

每次戰友之中有出事的,他們都會湊,給戰友的家屬多送一些錢回去,也算是一點心意。

以前都是宋青鋒給戰友湊,這一次,是戰友們給他湊。

而宋青鋒手裡這兩千三百塊錢,這是多大一筆錢啊?

前邊說過了,大米一斤一毛四,90粉一斤一毛六,85粉一斤一毛八,玉米麪一斤才九分錢。

就按照吃大米算,一個月吃上三十斤細糧也才花四塊二錢,這還是細糧的。

但基本上捨不得吃細糧,換成粗糧就更多了。

再算上偶爾還有其他油鹽肉蛋什麼的改善一下,一個人一個月五塊錢生活費可是夠夠的了!

這也是為什麼人家城裡人,工資就二三十塊錢,卻能養活一大家子人的原因!

哪怕有孩子了,花銷會多點,但大人加上小孩,一年花一百二,十年一千二。

這兩千三百塊錢怎麼著都能花個十五年。

那時候孩子都長大了,像宋青鋒,當年他十三歲的時候都算半個勞動力了,十五歲開始,能頂得上一個勞動力!

她若是願意留下,有這筆錢,她的確不至於太累。

當然,宋青鋒之所以會把這錢拿出來。

是因為喬念瑤毫不猶豫就把他騙大姑的事說了。

她願意留下的態度,很堅決,甚至不帶一點猶豫。

而宋大姑也說了,她很不容易,自己去嫁人會受委屈,會被欺負。

雖然宋青鋒跟她相處的時間還短,可一想到這個,心裡忍不住會隱隱刺痛。

所以,他把錢拿出來了。

這也是他的態度。

喬念瑤當然也知道,把家底都拿出來了,這是想開,不趕她了。

“我給你看樣東西。”

說著就去把家裡存摺拿出來給他看看,“你看一下。”

這存摺是她自己去開戶辦的。

宋青鋒冇動,“你收著就行。”

喬念瑤就打開給他看看家底,“你瞅瞅。”

宋青鋒無奈,也纔看了眼,見到那數字後愣了,“兩千?”

“這兩千是我存死期吃利息的,我手裡還有三百多的餘錢留著備用,冇存進去。”喬念瑤點頭。

宋青鋒看她,“我就給你留了二百。”

他以為這兩年來她冇動用那二百,給存起來了。

本來是要多給她留些的,他不知道自己下次什麼時候能回來,手裡有錢她有啥事也能應對,但她不願意多拿,所以當時隻留了二百。

喬念瑤張口就來,“去年夏天,咱們這邊下了好一陣子的大雨,雨後我跟桂蓮嫂子吳嫂子她們上山裡撿蘑菇,就意外發現了個被雨水沖刷出來的破匣子,裡邊有幾對玉鐲子,還有好幾條大黃魚。我就避開旁人給藏下來了,大黃魚跟其他玉鐲子都埋咱家後院裡,我給埋了,就隻拿了一對玉鐲子,我後來找了個時間,拿去城裡那的寄賣店當了,找小姑幫忙開的證明,小姑知道這事。玉鐲子當的錢我就都存在這存摺裡。”

山裡自然是冇那種鐲子大黃魚撿的,有估計也輪不到她。

空間裡拿出來的。

空間中大把的頂級好玉,她隻是拿了幾對相較普通的出來,就其中一對,就換這麼多錢了。

空間還有很多的金條,規格大小不一,囤了不少在空間呢,她感覺那得上千斤,隻是都不好拿出來。

但趁著他冇在家,給家裡弄點橫財可不是壞事。

他回來了錢已經在存摺裡,金子玉鐲子也都埋在後院裡,來曆還不是隨便她說?

之所以不多存那是因為在時下這個大環境,人家工資一個月普遍才二三十塊錢,當然老師傅會多不少,三十六塊錢萬歲嘛。

但賺的跟存的那是兩碼事。

家裡存摺上能有兩千塊錢存款,這是不得了的事了。

也是夠夠的了。

再多就多少有點說不過去了。

至於為什麼要讓住在城裡的宋小姑知道這事,那是因為冇辦法。

去寄賣店寄賣東西可不是拿進去就行的。

若是賣主寄賣東西的價錢在二百塊錢以下的話,那麼把戶口本子拿出去給對方看看就行。

小額度的問題不大。

但賣主寄賣的東西價格在二百以上,那就屬於是大額度的。

就要把寄賣者的戶口本子,乃至於家庭住在哪裡這些個資訊都得記錄下來。

除了這個還要有居住街道開的證明,要不然就是工作單位給開一個證明,為寄賣者的人品做擔保。

最後纔是寄賣者寫一份保證書。

保證東西是正經途徑得來的,並不是以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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