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出租屋我自然的換睡衣,睡衣已經很破舊,日常生活裡我從來也不講究;也不對,好像是從特彆渴望能有套自己的房子的時候開始不講究的。
最開始大學畢業剛租了房子的時候是講究的,那時候覺得有一片隻屬於自己的小天地了,總想著自己可以做主了一定要好好整理它,閒來冇事的時候好好享受它帶給我的嫻靜。
其實那時候租的房子也不是現在租的這個,那時候是合租的,房間很小,據房東說那個房間正好二十個平米。放著一張單人床和一張桌子,房間裡便放不下其他東西了。於是就在房間的牆上釘了很多釘子,橫七豎八的扯著繩子,繩子上掛著日常穿的衣服。其他的衣服隻能裝在箱子裡放在床底下。
有一段時間下班路上,總會碰到路邊有個流浪漢在街邊一張固定的凳子上躺著,凳子底下放著亂七八糟的衣服。凳子的一頭正好有一個高出凳子大概二十公分的燈箱,燈箱上放著簡易碗筷,像是垃圾桶裡撿來的,也像是好心人送過吃的給他;霓虹燈散發出的暖光,給這個饔飧不繼的人一點點亮。
看到他“生活區”的佈局,我就想起自己出租屋裡的佈局,真的是幾乎一模一樣。我想某種程度上我們是一樣的,我也是從那時候開始盼望能有自己的房子的。
天冷的時候,我路過時常常在不遠處給這個“流浪人”買個烤地瓜,我想我那是在可憐他也是在可憐我自己。
我那時候常常在路邊望著夕陽,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想,“是不是每個人都像我跟那個‘流浪者’一樣淒涼”。我覺得可能是這樣的,忽又堅信不是這樣的。每當這種時候就莫名覺得自己淒涼,甚至是覺得彆人都活的溫馨隻有我是淒涼的。
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電話響了,把我從回憶中拉了回來。
一看是爸爸打來的電話,接起來才知道是問我房產證辦好冇,叮囑我彆把戶口本弄丟了。問我打算什麼時候搬家,還說想來看看房子。
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老實回答了,唯有想來看看房子這個事不知道該怎麼跟父母定時間,隻說有空再跟他們講。
掛了電話就在心裡盤算,要不就隨便在“悠然小區”的那個單元裡挑一套房子就說那是自己買的那套。
又一想也不行啊,我以後是要住在那的,不能一開始就讓父母跟著我,向親戚朋友說這個假話。這樣的謊言早晚得被戳穿。
我是無所謂,活的不要臉不要皮的,除了違法犯罪的事不敢乾,好像幾乎什麼事都不會令我臉紅;但是父母是老實人,我不能讓半輩子連撒個謊都覺得像是做了虧心事一樣的父母跟著我一起撒謊。
一整個晚上我都在思考這個問題,最後我做了個決定,告訴所有的親朋好友,我有一套彆墅,也就是悠然彆墅裡的那套;還有悠然小區裡的六號樓六單元101,還有悠然小區北麵的那間寫字樓和那間門頭房是我的。為了能讓大家好接受一點,我對外一致說我是分期買的這些房子。
又一想暫時隻說十號彆墅和六單元101那一套也行,畢竟說太多引起彆人的猜想和議論也是徒增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