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
她的嗓門太大,吵得對門、上下樓鄰居都出來檢視,聽完她的話有個小姑娘白眼一翻:“大姐,你懂不懂法啊,人家是合法第一繼承人,你還想把人家趕出去,人家可以告你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的好嗎。”
“噢噢,我記得她,前些年趙家跟小林離婚把外麵那個接回來的時候,她不是也在。”
“嘖嘖,當初我就覺得這一家子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做事這麼不體麵,人家帶著你們趙家兩個孩子還想把人趕出去,真是不要臉。”
我站在門框裡,笑著看著她,一言不發。
這麼多人一人一句議論就夠讓她顏麵儘失,抬不起頭。
最後乾脆直接往地上一坐,扯著嗓子乾嚎,開始發瘋:“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我媽辛辛苦苦把弟弟養大,現在死了什麼都冇留下,全叫這個毒婦給占了,媽——你帶我走吧——”
直到警察前來,纔將這場鬨劇結束。
為避免她在來糾纏,我轉手低價將房子一賣,拿著錢遠走高飛。
四年後,兒子名校畢業,入職大廠。
我也靠早早入股劉叔的廠子,每年拿到高額分紅。
我們都有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