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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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多左右,吳汐月買好了明天工作穿的戰衣,便和同事李美蘭分道揚鑣,各自回家去了。

吳汐月租住的房子在郊區,距離市中心,有一定的距離,畢竟那裡的房租比較便宜。

而她每天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就是地鐵。

當然今天,也不會例外。

和同事李美蘭分彆以後,她就直奔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去。

出了地鐵站,吳汐月往家的方向走去。

她租住的出租房,離地鐵站大約有十五分鐘的步行路程。

大約走了一半的路程,就聽到一陣微弱的呼喊聲:“快來人啊,抓小偷了,快來人啊......”

冇有多想,吳汐月立馬朝著呼喊聲小跑過去。

就在這片區的附近,有一個桌球俱樂部,然而非常巧合的是,許澤琛和好友趙天城,裴俊霖就是在這個俱樂部裡打桌球。

打完桌球,許澤琛第一個先走。

剛從俱樂部出來,許澤琛也聽到了那陣呼喊聲。

他本不是一個愛管閒事的人,隻不過有些事情既然遇上了,自然也不會就這樣袖手旁觀。

於是乎,許澤琛也順著那陣呼喊聲尋了過去。

很快,便在他的右前方,看到了一前一後,一男一女兩個身影正在奔跑著。

前麵是一個身穿黑色衣服,戴著鴨舌帽的男人。

很明顯的,這個被後麵中年婦女追趕的男人,就是那個小偷。

而此時,這名小偷,大約距離許澤琛二三十米的距離。

冇有猶豫,許澤琛往小偷的方向跑去,準備將這名小偷抓住。

小偷也不是個傻子,見許澤琛來者不善,於是改變路線,第一時間往另外一個方向跑去。

而就在這個時候,吳汐月也循著呼喊聲找了過來。

正好就看見許澤琛往前麵跑,而後麵的中年婦女正在追趕,並且用手指著許澤琛奔跑的方向。

因為小偷剛好跑到了轉角位置,吳汐月並冇有看到他,所以當即就認為,許澤琛就是中年婦女指著的小偷。

當時她離許澤琛的距離非常的近,於是二話不說,直接快步跑上去,一把抓住了許澤琛的肩膀,並說道:“小偷,還想跑?”

彆看吳汐月瘦瘦弱弱的,但是力氣大得很,許澤琛就這樣被她拉住停了下來。

被突然抓住,許澤琛隻覺得莫名其妙,也冇聽清吳汐月剛纔說的話,隻好看著她說道:“這位小姐,請問你抓著我乾嘛?”

隻見吳汐月回了他一句:“你是小偷,不抓你抓誰?”

這一次,許澤琛倒是聽清楚了。

小偷?

想他堂堂許氏集團的總裁,居然被說成是小偷,這讓他顏麵何存?

於是有些生氣且不客氣的說道:“這位大姐,你是不是眼神不好?居然說是我小偷,請問我全身上下跟小偷這個字眼沾邊嗎?”

大姐?

聽到這個字眼,吳汐月十分的生氣。

雖說她不是什麼千金大小姐,但也算是一個青春靚麗的年輕美眉,如今卻被人喊成是大姐,她就想發飆了。

於是毫不客氣的懟道:“你才眼神不好,衣冠禽獸聽過嗎?有些人啊,表麵上看起來好模好樣,穿著斯斯文文,但是卻掩蓋不了他衣冠禽獸的本質。”

“喂,你越說越過分了。我再跟你說一遍,我不是小偷,我本來就是要去抓小偷的,可就因為你,真正的小偷都已經跑了知道嗎?”

“哼,賊好抓賊,還真是說的好聽。有膽子做賊,冇膽子承認是嗎?真讓我瞧不起你。”

隨著兩個人的爭吵和拉扯,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也不由得議論紛紛起來。

【冇想到這個小夥子,長得好模好樣的,居然是個賊,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時代在進步,當賊的自然也學聰明瞭,知道要喬裝打扮,這樣在得手以後,更容易脫身。】

【說的有道理,現在當賊也不容易,必須要有點頭腦才行。】

【我覺得吧,有頭腦也不一定行,還得要有一定的運氣。就像眼前這名小賊,打扮得再好,還不是被美女一把識破,直接給抓住了。】

【........】

吃瓜群眾的議論聲,不大也不小,卻一字不落的被許澤琛聽了進去。

自己本來就是在見義勇為,現在卻被大家當成是賊,這讓他有一種好心冇好報的感覺。

而這一切,歸根究底還是拜眼前這個不分青紅皂白的女人所賜。

隻見下一秒,許澤琛生氣,且帶著威脅的口吻說道:“我最後跟你說一遍,我不是小偷,你現在趕緊放開我,不然你會後悔的。”

麵對許澤琛的威脅,吳汐月毫不畏懼,反而更加死死的抓緊許澤琛。

並說:“放開你,然後讓你有機會逃跑,你以為我傻啊?我告訴你,今天你肯定是跑不掉的,一會警察就來了,你就等著跟警察同誌懺悔吧。”

早在聽到喊叫聲的時候,吳汐月就撥打了110報警。

算算時間,警察這會也該來了。

說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這個時候,兩名穿著製服的警察,從人群中走了過來。

其中一名警察問道:“是誰報警說這裡有小偷的?”

“是我是我,警察同誌,是我報的警。”

吳汐月第一時間答道。

這天真的模樣,讓站在她身邊的許澤琛,不由得想起了吳悠當時也是這樣回答的。

就在這一瞬間,竟讓他覺得,她和吳悠還挺像的。

“那小偷在哪?”警察直接問道。

“就是他,他就是小偷。”

吳汐月毫不客氣的把許澤琛給推了出來。

聽到這話,許澤琛的思緒立馬回籠,併爲自己剛纔的想法覺得可笑。

就眼前這個眼神不好的女人,怎麼可能會和自己的閨女相似?

對於女人說的話,許澤琛第一時間反駁,為自己辯解道:“警察同誌,我可不是小偷,我本來是要去抓小偷的。要不是因為這個眼神不好的女人攔住我,我早就把真正的小偷給抓住了。”

言下之意,不能把真正的小偷抓住,都是這個眼神不好的女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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